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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
給付標準 (單位:新臺幣/元)
※申請期限(自死亡之翌日起計算5年內)
按被保險人死亡日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:
1. 有遺屬者:發給 5個月
2. 無遺屬者 (或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者):發給 10個月
申辦方式
申請書洽被保險人投保單位蓋章後,郵寄至勞保局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。
2
家屬死亡給付
給付標準 (單位:新臺幣/元)
※申請期限(自死亡之翌日起計算5年內)
按其家屬死亡日前6個月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:
1. 父母或配偶死亡:發給3個月
2. 年滿12歲子女死亡:發給2.5個月
3. 未滿12歲子女死亡:發給1.5個月
申辦方式
1. 持自然人憑證或已綁定行動自然人憑證的行動裝置(例如:手機),至勞保局<e化服務系統>線上申辦。
2. 或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,透過跨機關服務一併申請。
3. 或郵寄至勞保局。
4. 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。
3
國民年金
給付標準 (單位:新臺幣/元)
※申請期限(自死亡之翌日起計算5年內)
發給死亡當月投保金額5個月
申辦方式
郵寄至勞保局或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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